一、希腊商标异议受理机构
1、行政主管机构
希腊工业产权组织(OBI)异议处:负责形式审查、证据审核及初步裁决
工业产权上诉委员会:由3名法律专家组成,处理案件复审
2、司法管辖机构
对行政裁决不服的,可向**雅典一审法院(商事庭)**提起上诉
终审可提交至希腊最高法院(Areios Pagos)知识产权分庭
代理特别要求:
非欧盟申请人须通过希腊专利代理人协会(HPAI)成员提交
非希腊语文件需经希腊司法部认证翻译(中文文件需经希腊驻华使馆认证)
二、希腊商标异议提出时机
1、官方公告期
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在OBI官网及欧盟商标公报同步公告3个月
异议申请须在公告截止日24:00(EET)前完成电子提交
2、补充异议期
商标注册后5年内可基于恶意注册提出补充异议(需支付双倍官费)
3、特殊规则
爱琴海岛屿地区申请人可申请30天宽限期(需提供地方政府证明)
电子提交系统(e-OBI)支持希腊语/英语双语界面
三、希腊商标异议申请依据
根据希腊《商标法》第4、5、13条及欧盟第2015/2436号指令,法定异议理由包括:
(一)绝对禁止事由
仅由通用名称或描述性术语构成(如Παραδοσιακό传统)
(二)相对禁止事由
与希腊/欧盟已注册商标构成混淆(尼斯分类第12版)
复制在欧盟享有声誉的商标(需提供巴尔干市场调查报告)
将他人商标注册为.gr域名(适用2021年《希腊域名争议政策》)
(三)特殊保护事由
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五环等标志(适用希腊第3725/2008号法)
擅自使用雅典卫城等世界遗产图案(需文化部前置审批)
四、希腊商标异议流程
阶段1:电子提交(0-7日)
阶段2:形式审查(7-30日)
阶段3:实质答辩(1-4个月)
被异议方在60日内提交答辩书(可申请一次30日延期)
阶段4:听证程序(4-8个月)
阶段5:行政裁决(8-12个月)
阶段6:司法救济(12-24个月)
五、希腊商标异议周期
快速通道:对中小企业(年营业额<200万欧元)提供6个月加速程序
证据互认:欧盟知识产权局(EUIPO)证据可直接采信
提前向希腊文化部申请考古元素使用许可(审批周期3-6个月)
避免在食品类商标中使用受保护的PDO/PGI标识(如Kalamata橄榄)
提供经希腊税务局认证的销售记录(需包含AFM税号)
同时注册希腊语、英语商标版本(降低字母转写争议风险)
中文商标需附加希腊语音译(经OBI认证翻译机构出具)
申请欧盟中小企业基金(COSME)补贴(覆盖最高40%费用)
采用分段付费模式(前期30%+听证50%+结果20%)